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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购房合同可办自采暖补贴证明
作者:佚名 时间:2012-05-30 03:33 已阅:283 次

  市民张先生反映:常营限价房下半年开始大批收房入住,面临自采暖过冬的问题。我咨询物业,说可以凭购房合同开证明,按规定享受补贴,但单位说要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方可,购房合同不行。我现在房产证没办下来,且还清贷款前何时能拿到房产证还是个问题。如果贷款没还清前一直拿不到房产证,是否也一直不能享受自采暖补贴?
  回复:北京市市容市政管委供热热线工作人员称,根据《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规定,自采暖居民住户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房屋所有权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证,每年到所属自采暖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如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产权单位、房屋管理部门等领取经过确认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凭原件(复印件无效)享受自采暖补贴
  房屋所有权证如果还没办下来,凭购房合同也可办理《核对证明》。各单位凭职工所持的《核对证明》,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每人每采暖季15元/平方米的标准向本单位职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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