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城区及所辖县级市的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推行《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将处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 为使新的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尽快得到贯彻落实,苏州市墙改办与建设局在市建筑设计院培养典型,用该院一般保温措施的热工计算书与省标、国标进行对照和融会贯通,作出了适合该市具体情况的节能住宅屋面、墙体、门窗、楼板、阳台栏板、户门、遮阳等主导材料的热工计算,然后分发到各院作参考。各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热工计算时,只需算出体型系数、门窗比后,再作适当调整,就可完成建筑节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