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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方海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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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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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霞美村 年
新闻文章内容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2018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作者:厦门大方海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量:0 时间:2018-11-30 07:13

  根据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18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厦门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筹划开展工作,制定并印发实施《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厦环法[2018]29号),结合生态环保业务,分工部署年度任务,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创新优化服务,简化项目环评审批。印发《关于发布厦门市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全面推行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实现环评文件立等可取。选取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核心启动区等8个片区和输变电行业,规划环评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和鼓励入驻的行业,简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要求,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全部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1个项目按照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办理完成,共节约审批时限242个工作日。

  二是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控。扎实推进重点区域行业规划环评,完成厦门市污水工程修编规划环评(2016-2030)审查,完成湖里创新园规划、翔安区巷北工业园区(三期)控制性规划、翔安区巷北综合区控制性规划、翔安区马巷(13-07)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市头一、二期)的跟踪评价。编制《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环保负面清单)第一次更新补充》,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强化准入环境管理,使招商引资少走弯路。

  三是持续推进自贸区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领域和工程领域进一步优化环评文件的审批流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实行备案管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承诺时限缩短至24个工作日(压缩了11个工作日)。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厦门自贸区内已有4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通过网络实现环评文件自主备案。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

着眼适应新常态新要求,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责配置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及时梳理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我局2018年上半年度取消了“对排污费减免的审批”、“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许可(审批改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许可(简化优化流程)”4个事项,增加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固废、噪声)验收“1个事项。公布行政审批特殊环节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流程。梳理证明事项清单,我局目前的行政许可事项中均没有需要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厦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厦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配套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上半年共抽取排污单位92家,已全部按规定公开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和“清水蓝天”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小流域执法”、“同安18家涉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治理散乱污企业”、“机动车环检机构执法”等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共查处违法企业192家次,处罚款1451.02万元,涉嫌环境违法犯罪6件,行政拘留9件,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53件,停产限产2件。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挥环保网格监管作用,加强和规范全市环保网格员考评工作。开展基层环保网格化督导检查,深入镇街和社区,与环保网格员开展座谈并了解网格员日常巡查频次和巡查内容,通过环保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巡查上报情况和事件处理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截止今年6月15日,全市共记录、办结15583件环保类事件。

  三是持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和审查制度,认真组织采集和推送环保信用信息。今年1至5月,共采集“双公示”信息1172条(其中:行政许可926条,行政处罚246条);信用承诺企业及公示数量584家次。此外,我局积极落实其他行业领域的联合奖惩措施,2018年以来,共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落实环保许可办理优先支持的激励达70家次,在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共查询301次(均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四)全力推动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细化、分解各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的13项整改任务为重点,推动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截止目前,1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的3项,按序时进度推进的9项。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拟定我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截止目前,10项整改任务基本按序时推进。联合市效能办、市河长办开展专项联合督查,有力推动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五)积极推进环保立法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积极推进《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立法修改工作。根据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改)作为今年立法备选项目。目前已委托中科院城环所开展课题调研工作,收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材料,梳理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有序开展《条例》修改课题工作。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上会研究讨论。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局共有法规4件、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25件。今年以来,我局已出台的5个规范性文件均报市法制局备案审查。

     (六)妥善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接访、带头定期下访和带头包案查办,组织人员及时办理、按时答复来信、来访、市长专线问题,按照信访“路线图”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和处理信访问题。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的催办和通报。每月定期通报全市环保投诉受理情况、定期集中公示办结的投诉件、加强投诉件的跟踪督办;加强对重复信访件的督办,建立重复投诉、投诉重点问题台帐及定期通报制度,并对重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将不履行整改措施、投诉情况未得到改善的重点投诉企业列入“双随机”检查中的特殊监管对象,加强检查、监测频次。截至6月底,12369环保举报平台和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收到环保诉求3064件,按期办结3064件,按期回复3064件,按期反馈3064件,做到了100%按期接收,100%及时查阅率,100%按期办结,100%按期反馈。

     (七)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坚持常年聘请法律顾问,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建立良好协作,在执法案件办理、重大行政决定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职责,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截止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原行政决定2件、撤销1件、当事人主动撤回1件;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当事人撤诉1件。

     (八)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制定局系统2018年度学法计划,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在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宪法、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和新颁布、新修订的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实施三级学法制度,坚持学用结合,努力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与管理水平,局党组学法制度与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结合,每逢单月集中学习一次;处级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党员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每季度一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印发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

     (九)加强环境法治宣传力度

  一是做好信息推送工作。结合市局政务信息上报工作,不断充实微信、微博及网站的信息来源,今年上半年,共编辑、制作及推送微信、微博及网站信息412条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市级主要媒体,对我市环保工作进行伴随式报道宣传,今年1-6月,共在广播、电视、报纸播出刊发环保宣传报道75篇,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加强执法宣传,在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中注重安排宣教人员或邀请地方媒体记者进行跟踪报道,对存在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时通过“福建环境”、“厦门环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执法行动效果,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 “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2017年《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联合海沧区政府召开“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2018年环境日厦门主场活动;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我为厦门环保建言献策”主题征文活动,广泛吸收好的建议。

  四是发布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围绕2018年“六五环境日”,筛选并发布我市环境违法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重金属企业污染环境刑事移送、非法电镀企业关停取缔、污染物排放超标按日计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通过以案说法,发挥警示作用,引导企业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十)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注重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织会议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学习最新时政理论、重要文件精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局系统人员掌握国家大政方针,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单位层层、重要岗位人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专题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和民主生活会等学习教育活动,牢筑思想防线。

  二是注重加强干部培训。年初制定并下发局系统2018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计划全局2018年共组织开展干部培训19班次,截止目前,部分班次已圆满完成,累积培训300余人次。组织10名同志参加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主办的2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培训班。组织80余人次参加3次由市委组织部主办“千人讲堂”,50余人次参加2次由环保部主办的“环保大讲堂”,组织了8名干部参加了市级其他培训班。

  三是注重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上半年,组织7人完成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培训考试及2018年到期执法证注册考试。目前,全局系统共有持证在岗行政执法人员246人,没有无证执法或超范围执法的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按照“七五”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继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

     (二)继续推进《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做好今年立法备选项目调研,推动环境监管上台阶。

     (三)贯彻落实《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执法和监测机构、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工作体制机制。

     (五)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发挥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作用,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制度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六)继续抓好规范环境执法、梳理权责清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等常态工作落实,确保依法行政扎实高效。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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