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拓集中电空调、电锅炉用电市场,引导用户多用低谷电,提高电网用电负荷率,湖南省电力公司决定调整这部分的用电电价的优惠政策,并于8月19日颁发了有关文件。 此次调整对全省各地新建、扩建、改建集中空调、电锅炉的用户,可根据要求享受用电优惠,但要求用户独立安装分时计量装置。 在优惠项目中,对非蓄能式集中电空调用电,执行商业电价的,可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非蓄热式电锅炉用电,执行商业、非居民照明电价的,可按居民生活电价执行。此外,对蓄能式集中电空调按时段给予优惠,尖峰时刻按基本优惠价,高峰时刻电价为尖峰时刻的90%,腰荷时段为尖峰时刻的80%。低谷时刻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优惠电价的为每千瓦时0.203元,执行其他电价优惠电价的为每千瓦时0.253元。但对于大工业生产车间仍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湖南省公司同时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用户真正接受电锅炉和电空调,并积极推广电价优惠制度。